2012年东莞市跆拳道巡回赛(高埗站)竞赛规程 一、指导单位:
东莞市体育局
二、主办单位:
东莞市跆拳道协会
三、承办单位:
华人文体教育中心及相关赞助商单位
四、竞赛日期及地点:
(一)竞赛日期:2012年4月30日
(二)竞赛地点:东莞市高埗镇华人文体教育中心
五、参加单位和资格:
(一)市各跆拳道馆、俱乐部及有关市外特邀团体单位
(二)具有组织能力和经验的馆长,参赛选手必须身体健康并自行购买保险。
(三)填写参赛单位申请表、和自愿参赛申请表。
(四)参赛单位须交纳参赛保证金¥1000元整,赛后一周无争议退还保证金。
六、项目设置:
(一)个人品势比赛
(二)个人竞技比赛
(三)团体才艺展示赛
七、竞赛项目:
(一)个人品势比赛(共12个组)
1、青成男子:初级组、中级组、高级组、黑带组
2、青成女子:初级组、中级组、高级组、黑带组
3、少年男子:初级组、中级组、高级组、黑带组
4、少年女子:初级组、中级组、高级组、黑带组
5、儿童男子:初级组、中级组、高级组、黑带组
6、儿童女子:初级组、中级组、高级组、黑带组
(二) 个人竞技比赛(共20个组)
1、少年组:
(1)男子:30KG、34KG、38KG、42KG、46KG、50KG、54KG、58KG、62KG
(2)女子:24KG、28KG、31KG、35KG、39KG、43KG、47KG、51KG、55KG
2、少儿组:
(1)男子:30KG 33KG 37KG 41KG 46KG 49KG
(2)女子:28KG 31KG 35KG 39KG 44KG 48KG
3、儿童组
(1)男子:24KG 27KG 30KG 34KG 38KG 42KG
(2)女子:22KG 25KG 28KG 31KG 35KG 39KG
(三)团体才艺展示赛(共1个组)
八、参赛办法:
(一)运动员年龄规定:(男、女相同)
1、青成组必须是199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2、少年组必须是1996年1月1日1998年12月31日出生;
3、少儿组必须是1999年1月1日2001年12月31日出生;
4、儿童组必须是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个人品势比赛指定品势:(男、女及年龄组相同)
1、初级组:太极1章及太极2章;
2、中级组:太极3章及太极4章;
3、高级组:太极5章及太极6章;
4、黑带组:太极7、8章及高丽
(三)技术规定
1、个人品势
- 分青成组、少年组男女;
- 按照组委会规定进行预赛、决赛(每场都需要完成两套指定品势);
- 按照组委会规定品势比赛采用淘汰赛;
- 比赛按照准确性、熟练度、表现力为评判标准;
2、个人竞技
- 进行个人对抗赛,采用单败淘汰制;
- 比赛为两回合,每回合为1分30秒,中间休息30秒,男、女相同;
- 不足3人该级别向上合并;
-参赛运动员称量体重于4月30日竞技比赛之前进行,每级别允许上下浮动0.5公斤(净重)。称量体重地点:比赛现场。
- 运动员必须穿规则规定的跆拳道道服、护具出场比赛。
3、团体才艺展示赛
- 比赛内容可由音乐、品势、特技、自卫术、跆舞、击破等元素组成;
- 比赛时间8分钟以内;
- 比赛队员人数不限,不分性别、年龄;
- 综合团体分技术形式、舞台剧形式和故事情节形式等;
- 重点突出技术、音乐、舞台、灯光、特效、编排、情节;
- 比赛按照原创、团体熟练度、团体表现力、技术准确性、音乐风格、综合能力、表现风格等为评判标准。
(四)团体项目每队限报2队。
(五)参赛运动员已被省、市和部队专业队正式吸收的队员不得参赛,如有发现取消该运动员名次及所属代表队体育道德风尚奖资格。
(六)禁止使用违禁药物。
(七)运动员必须穿戴护甲、头盔、护臂、护胫、护挡、等护具,护具由各队自理,如未按规定穿戴护具,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因护具原因造成的伤害事故后果自负。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个人品势比赛每个组别录取前八名颁发奖状,给予前三名奖牌奖励。
(二)个人竞技比赛每个组别录取前八名颁发奖状,给予前三名奖牌奖励。
(三)团体才艺展示赛录取前八名,给予奖杯奖励。
(四)设“最佳组织奖”及“优秀运动员奖”
(五)设“优秀教练员奖”及“优秀裁判员奖”。
十、经费
(一)赛事承办单位将为各参赛队伍联系不同档次的宾馆或招待所,由各队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相关报到及住宿指南由赛会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二)每个参赛运动员缴纳竞赛报名费个人项目每项200元,团体项目每项500元(每组5人左右);
(三)组委会统一安排跆拳道比赛专项保险,参赛运动员须缴纳保险费20元;
(四)参加比赛单位提前报需要的木板数量(0.8木板5元/块),费用各单位自理;
(五)技术官员的食宿费、往返旅费等由组委会负担。
十一、竞赛监督、仲裁委员和裁判员由东莞市跆拳道协会选派。
十二、报名及报到
(二)报到:请各队于2012年4月28日18:00前到大会报到,领队、教练携带一寸标准近照2张,运动员携带会员证、一寸标准近照2张及个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报到时缴纳报名费和保险费。
(三)2012年4月28日下午14:00召开技术会议,各代表队必须派领队、教练参加会议,否则取消参赛资格。
十三、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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