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东莞市跆拳道协会
承办单位:三狼体育
协办单位:标榜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二、竞赛地点:
东莞市体育馆
三、竞赛时间:
2010年1月1日
四、参加单位:
东莞市跆拳道协会注册的会员单位
五、竞赛项目:总竞赛级别121个
(一)、竞技比赛:共77个参赛级别
(1)成年组 18个
1、男子:50KG、54KG、58KG、62KG、67KG、72KG、78KG、84KG、+84KG。
2、女子:43KG、47KG、51KG、55KG、59KG、63KG、67KG、72KG、+72KG。
(2)青年组 18个
1、男子:46KG、50KG、54KG、58KG、62KG、67KG、72KG、78KG、+78KG
2、女子:40KG、43KG、47KG、51KG、55KG、59KG、63KG、67KG、+67KG
(3)少年组 21个
1、男子:28KG、30KG、34KG、38KG、42KG、46KG、50KG、54KG、58KG、62KG、+62KG。
2、女子:28KG、32KG、36KG、40KG、44KG、48KG、52KG、56KG、60KG、+60KG。
(4)儿童组 20个
1、男子:22KG、25KG、28KG、32KG、35KG、38KG、41KG、45KG、49KG、+49KG。
2、女子:21KG、24KG、27KG、30KG、33KG、36KG、39KG、43KG、47KG、+47KG。
(二)、品势比赛项目及内容:共44个参赛级别
1、个人品势赛 32个
每队每级别限报3人参赛。每年龄组按道带颜色分为初级、中级、高级、黑带四个级别:
(1)成年男组:初级组、中级组、高级组、黑带组
(2)成年女组:初级组、中级组、高级组、黑带组
(3)青年男组:初级组、中级组、高级组、黑带组
(4)青年女组:初级组、中级组、高级组、黑带组
(5)少年男组:初级组、中级组、高级组、黑带组
(6)少年女组:初级组、中级组、高级组、黑带组
(7)儿童男组:初级组、中级组、高级组、黑带组
(8)儿童女组:初级组、中级组、高级组、黑带组
比赛内容:
“初级”(包括白、黄带、黄绿):太极一章、太极二章、太极三章(预赛3选1,决赛除去预赛选定的后2选1);
“中级”(包括绿、绿蓝、蓝带):太极四章、太极五章、太极六章(预赛3选1,决赛除去预赛选定的后2选1);
“高级”(包括蓝红以上色带色):太极六章、太极七章、太极八章(预赛3选1,决赛除去预赛选定的后2选1);
“黑带”(国技院1段以上): 高丽、金刚、太白(预赛3选1,决赛除去预赛选定的后2选1);
2、团体品势赛: 12个
(1)各级别不分男女,每级别每队不限参赛队,人数3—8人,人数不足或超过不得参赛。
(2)团体品势比赛级别及内容:(共4个级别)
成人组:高丽、金刚、太白 (预赛3选1,决赛除去预赛选定的后2选1)
青年组:太极七章、太极八章、高丽 (预赛3选1,决赛除去预赛选定的后2选1)
少年组:太极六章、太极七章、太极八章(预赛3选1,决赛除去预赛选定的后2选1)
儿童组:太极四章、太极五章、太极六章(预赛3选1,决赛除去预赛选定的后2选1)
3、混双品势赛比赛级别及内容:(共4个级别)
成年组:太极八章、高丽、金刚 (预赛3选1,决赛除去预赛选定的后2选1)
青年组:太极六章、太极七章、太极八章(预赛3选1,决赛除去预赛选定的后2选1)
少年组:太极三章、太极四章、太极五章(预赛3选1,决赛除去预赛选定的后2选1)
儿童组:太极一章、太极二章、太极三章(预赛3选1,决赛除去预赛选定的后2选1)
4、跆拳道舞比赛,不分男、女组别: 4个
成年组 青年组
少年组 儿童组
(四)、特技个人比赛:分男、女组别 共6个参赛级别
(1)少年组(男、女):1993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间出生;
(2)青年组(男、女):1990年1月1日至1993年12月31日间出生;
(3)成年组(男、女):1989年12月31日前出生。
六、参加办法:
(一)年龄要求:
成年组:198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青年组:1990年01月01日至1993年12月31日出生;
少年组:1994年01月01日至1996年12月31日出生;
儿童组:1997年01月01日以后出生(该组竞技比赛必须是在2001年12月31日前出生方可参赛)。
(二)必须是在东莞市跆拳道协会注册的团体会员、个人会员方可报名。
(三)竞技比赛:各单位、道场报队数不限,每队运动员人数不限、每个级别不限报运动员人数,领队、教练员、医生等若干人。
(四)品势比赛:每单位运动员不限报人数,每个组别按级别要求报运动员人数,每队不限报报混双、团体品势队。
(五)参赛队推荐选派优秀裁判员参加裁判工作,推荐裁判员须参加中国跆协或者广东跆协主办的裁判员培训班。
(六)参赛队伍在规定报到当天,必须上交县(区)级医务部门体检合格、医生确认可以参赛的体检证明及保险公司提供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组委会可协助办理保险);比赛出现严重意外的伤害事故,由各参赛单位全部自行负责解决,组委会不负担赔偿责任但积极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
七、竞赛办法:
1、竞技比赛:
(一)进行个人对抗赛。(采用单败淘汰制)
(二)采用中国跆拳道协会最新制定的跆拳道竞赛规则。
(三)每场比赛进行两个回合,每回合进行1.5分钟,中间休息三十秒。
(四)若某级别不足3人参赛,则该级别运动员升级参赛。
(五)参赛队伍不得借调省、市队(跆拳道专业队)运动员代表队伍参赛,如查实即取消全部比赛资格并追加人民币2000元的处罚。
(六)教练员必须参加中国跆协、广东省跆协举办的教练员培训班,并按规则要求着装,否则将不能报名和进场执行教练工作。
2、品势比赛:
(一)采用中国跆协制定的最新跆拳道品势竞赛规则。
(二)个人比赛采用单败淘汰制,若某组别不足8人(含8人)参赛,则该组别减二录取名次,不足3人(含3人)则该组升级别比赛。
(三)品势团体、混双品势、跆拳道舞赛均采用当场示分的方法,按评分录取名次。每级别报名队数不足3队(含3队)则由组委会根据情况安排合级别比赛。
八、禁止使用奥委会规定的违禁药物。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
1、个人奖:每级别1-3名颁发奖牌及证书;4-6名颁发证书。
2、设集体“道德风尚奖” ,颁发奖杯
3、设“优秀组织奖”,颁发锦旗 获奖单位由东莞市跆协理事会确定。
十、报名及报到:
(一)报名时间:2009年12月21日,各道场填写报名表一份,必须有道馆盖章(见附件),填写参赛担保书(见附件),并将报名表发电子版到市跆协确认,逾期报名不予办理。
联系人:湛小姐; 地址:东莞市旗峰路中侨大厦22楼
联系电话:23134881 传真:88770663
(二)各道场于2009年12月21日到市跆协办公室报到(携带保险证、参赛担保书),下午二时整召开领队、教练、裁判长联席会议(缺席者取消该队精神文明奖评选资格,会议地点报到时通知)。
(三)参赛运动员称量体重于比赛前20分钟进行,按实际体重进行(上浮1公斤,穿护具上浮2公斤)。称体重地点:比赛场地检录处。
十一、仲裁委员会及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组成和职责范围按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制定的《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二)仲裁委员、裁判长及部分裁判员由市跆拳道协会选派,裁判员由每支参赛单位选派2-5名优秀成年会员担任裁判工作(年龄18岁以上,有裁判经验)。
(三)裁判员于2009年12月21、22、23、24日全天到市跆协办公室报到学习及考试(须交纳考试费,合格者颁发跆拳道协会裁判员证,日程安排见附件,未担任本次裁判工作的会员也可以参加报名考试)。
十二、有关事项:
(一)参赛管理费: 280元/人(含保险费),运动员只限参加其中一个项目的比赛,如需参加多项比赛,则须另外每项再补交100元。
(二)未注册的单位、须提前补办注册手续。
(三)大会负担竞赛组的费用,提供裁判员及工作人员比赛期间用餐(队伍用餐自理)。(四)请准备1寸的相片,作为比赛时证件丢失时补办临时参赛证需要(按25元/人/次收手续费)。
十三、参赛护具:
必须穿戴护甲、头盔、护臂、护胫、护挡、等护具,护具由各队自理,如未按规定穿戴护具,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因护具原因造成的伤害事故后果自负。(必须符合中国跆协规定的器材)。
十四、本规程竞技、品势、特技各组级别个人冠军再参加晋级总决赛的资格赛,具体要求见补充通知;
十五、本规则的解释权属于东莞市跆拳道协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